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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国富农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清单

为强化落实党要管党、从严治党责任,进一步厘清党委和纪委责任界限,深入推进集团党风和反腐倡廉建设,根据《河北省国资委监管企业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清单》(冀国资党字〔2016〕2号)有关规定,结合集团工作实际,制定本责任清单。

一、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

(一)党委领导班子责任(21项)

集团党委领导班子对本企业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负全面领导责任。

1.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自觉维护中央权威和党的团结统一,带头学习、遵守、贯彻、维护党章,认真落实全面从严治党的政治责任,严格执行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

2.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中央纪委以及上级党委和纪委部署要求,把党风廉政建设纳入企业改革发展总体布局,研究提出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规划和年度任务安排,以党委文件进行责任分解。

3.充分发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领导小组职能作用,定期听取工作汇报及下级党组织及其主要负责人履行主体责任和廉洁自律情况报告,分析研判形势,指导和督促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4.健全完善保障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落实机制制度体系。建立健全责任谈话、责任检查、责任考核、责任追究等工作机制及相关配套制度,并全面推动落实。

5.加大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形势、任务、制度、措施和成效的宣传力度,加强党性党风党纪教育,开展正面典型示范教育和反面典型警示教育,推进廉洁文化建设,弘扬优秀传统廉洁文化,培育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6.加强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领导,严格执行企业领导人员选拔任用和对拟提拔企业领导人员征求纪检部门意见等有关规定,实行任前个人有关事项报告核查、廉政知识测试和廉政谈话等制度,完善综合考核评价指标体系,树立正确的选人用人导向。

7.加强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管理和监督,及时发现和制止违反有关规定的行为,严肃查处违反组织人事纪律的行为,加大责任追究力度,坚决纠正和查处选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

8.继承发扬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践行党的群众路线和“三严三实”要求,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驰而不息纠正“四风”,持续整治“庸懒散奢”等不作为、乱作为问题,完善作风建设制度措施,推动作风建设常态化、长效化。

9.坚决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把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职工群众根本利益作为出发点和落脚点,结合企业实际探索实践维护职工利益的有效途径。认真处理群众来信来访,深入开展民主评议,着力解决发生在职工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

10.严格执行《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和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有关规定,加强对党员干部的日常教育管理监督,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把握和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抓早抓小,动辄则咎。

11.领导、支持和保障纪检监察机构正确履行纪律审查和查办案件职责,及时听取工作汇报,协调解决重大问题,以零容忍态度严肃查处违纪违法问题。主动接受上级和同级纪委执纪监督。

12.对本企业发生的重大问题和腐败案件及时进行深刻剖析,查找制度和管理漏洞,完善治本措施,努力从源头上铲除滋生腐败的土壤和条件。

13.加强对党内监督工作的领导,认真执行述职述责述廉、民主生活会、谈话、函询、询问、质询和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等党内监督各项制度。

14. 充分运用“四个重要法宝”,认真贯彻民主集中制,严格执行“三重一大”集体决策、“一把手”末位表态、 “四个不直接分管”、回避等制度,推进党内生活正常化。

15.加强党风廉政机制制度建设,建立健全和严格执行权力清单、责任清单、负面清单以及党务公开、企务公开制度,强化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

16.组织领导纪律检查体制改革,落实“两个责任”、“两个为主”等措施,支持纪委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为纪委履行监督责任创造条件。

17.支持和配合巡视工作,对巡视组反馈意见严格整改,对移交问题线索逐一落实,及时公开整改情况。

18.重视和支持审计工作,落实对所属单位主要领导经济责任审计等制度,建立健全内控机制制度。

19.每年1月10日前和7月10日前分别向上一级党委和纪委书面报告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情况,及时请示报告重要问题。

20.将落实“两个责任”情况作为年度考核的重要内容,建立健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考核评价机制,加强考核和评价结果运用。

21.建立集团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追究办法,对不履行、履行不到位或不正确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造成严重不良影响的,严肃追究责任。

(二)党委主要负责人责任(10项)

党委主要负责人对集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承担第一责任人责任。

1.认真学习贯彻党中央、中央纪委以及上级党委和纪委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部署要求,认真做好学习传达、研究谋划、动员部署、责任分解、督办落实、责任追究等组织领导工作。

2.每年不少于两次主持召开党委会议,分析研判形势,研究部署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对党委肩负的主体责任各项任务靠前指挥、具体主抓,做到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案件亲自督办。

3.实行“签字背书”制度,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任务的安排部署、责任分工、推进落实以及专项工作的请示或报告、述职述责述廉报告等文件材料把关审签,提出明确意见。

4.加强对领导班子其他成员和下一级党委主要负责人的日常教育管理监督,认真落实廉政谈话、廉政党课、检查考核等制度,及时了解掌握思想、工作动态和干部职工群众的评价反映,有针对性地提出具体要求。

5.严格落实“一岗双责”,督促领导班子其他成员廉洁自律,发现班子成员有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谈话提醒并督促整改;对于问题比较严重的,及时向上级党委、纪委报告。

6.主动接受和支持同级纪委对本级领导班子及成员的监督,支持同级纪委对发生问题的下一级党组织领导班子及其成员进行纪律审查,严格执行“一为主两报告”制度,协助解决实际困难和问题。

7.对下级党组织落实主体责任不力,责任制检查考核发现问题较多、群众来信来访反映问题集中、民主测评满意度较低的,及时约谈其主要负责人,提出具体整改意见;对不履行“两个责任”或者履行不力,造成严重损害或者严重不良影响的,支持纪检监察机构严格责任追究。

8. 践行“三严三实”要求,带头遵守党的纪律特别是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带头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带头执行廉洁自律各项规定和企业规章制度,管好配偶、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主动接受组织和群众的监督。

9. 认真贯彻民主集中制,严格落实“三重一大”集体决策、“一把手”末位表态、“四个不直接分管”、回避等制度。严格党内组织生活,认真落实双重组织生活会制度,定期组织召开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积极参加所在党支部组织生活会,带头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

10.每年1月10日前向上级党委、纪委报告党委履行主体责任及本人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以及本人和其他班子成员廉洁自律等情况,接受监督和评议。

(三)党委其他班子成员责任(10项)

党委领导班子其他成员对职责范围内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负主要领导责任。

1.认真学习贯彻党中央、中央纪委以及上级党委和纪委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部署要求,根据责任分工,协助党委书记抓好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

2.将党风廉政建设的各项要求融入到分管业务工作之中,对分管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定期研究、部署、检查和报告,主要任务靠前指挥、具体主抓。

3.督促指导分管部门和单位结合实际制定加强纪律建设、作风建设、廉政教育、规范权力运行等具体措施,抓好各项制度措施的落实。

4.加强对分管范围党员特别是领导人员的日常教育管理监督,定期进行谈话和实地了解,及时掌握思想和工作情况以及职工群众反映,有针对性地提出要求。

5.加强对分管部门和单位党组织落实主体责任和班子成员落实“一岗双责”情况的督促检查,对履行责任不到位的,及时约谈相关人员,提出具体整改意见。

6.发现分管部门和单位存在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提醒和纠正,对于问题比较严重的,及时向党委、纪委报告。

7.主动接受同级纪委的监督,支持同级纪委对发生问题的分管部门和单位进行纪律审查,协调有关部门积极配合,帮助解决遇到的实际困难和问题。

8.严格党内组织生活,积极参加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和所在党支部组织生活会,结合工作分工,严格对照检查,深入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

9. 践行“三严三实”要求,严格遵守党的纪律特别是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严格执行廉洁自律各项规定和企业规章制度,管好配偶、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主动接受组织和群众的监督。

10.每年1月份,围绕个人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廉洁自律等情况,认真撰写述职述责述廉报告,全面准确地向上级纪委和所在党委报告有关情况,接受监督和评议。

(四)党群工作部责任(14项)

集团党群工作部是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重要支撑,既要按照集团党委统一部署,认真抓好职责范围内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任务,又要结合自身职能,协助配合落实好领导班子、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及其他成员的相关责任。

1.承担党委办公室责任(4项)

(1)承担党委落实主体责任办公室职责,负责落实党委主体责任的日常工作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综合协调。

(2)协助党委领导班子和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抓好主体责任的落实,负责党委落实主体责任报告起草工作。

(3)贯彻落实党委办公会有关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部署和要求,分解落实责任,加强督促检查。

(4)组织安排党委落实主体责任的重要活动和会议,协调落实有关事项。

2.承担组织责任(5项)

(1)加强对党员干部的日常教育管理监督,及时了解思想、工作、生活状况,提出加强教育管理监督的意见建议。

(2)监督执行党内政治生活的各项规定,指导所管理的党组织开好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

(3)加强对党员领导人员的党性党风党纪教育,将党风廉政建设纳入教育培训计划,作为党员领导人员培训的重要内容,并认真组织落实。会同纪委组织对新提拔重用的党员领导人员进行廉政谈话。

(4)对于组织工作中发现或者接到举报反映党员领导人员违纪违法问题线索,及时向党委报告并移送纪检监察机构。

(5)将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考核工作纳入年度考核重要内容,精心组织开展,加强考核结果运用。

3.承担宣传责任(5项)

(1)把党风廉政宣传教育纳入党委宣传工作总体部署,列入年度宣传工作要点,提出明确要求。

(2)将党风廉政建设专题学习列入党委中心组年度学习计划,并负责组织和督导学习。

(3)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形势任务教育,宣传报道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动态、工作成果及正反两方面典型,弘扬廉政勤政精神。

(4)深入开展廉洁文化建设,融入企业文化,发掘文化资源,创建企业廉洁文化品牌。

(5)建立健全党风廉政建设舆情信息汇集、分析、预警和处置机制,加强舆论引导,及时回应职工关切。

二、党风廉政建设监督责任

(一)纪委领导班子责任(18项)

纪委领导班子对集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监督责任负全面领导责任。

1.协助党委加强党风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结合实际向党委提出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思路意见建议和工作措施,协调解决本企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重大问题。

2.协助党委抓好党风廉政建设任务分解,加强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考核,督促落实惩治和预防腐败工作各项任务和措施,促进党委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各项部署落实到位。

3.坚决维护党章和其他党内法规,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充分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加强对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执行情况的监督,保证政令畅通、令行禁止。

4.加强对同级党委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遵守和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决议决定和重大决策部署,以及廉洁自律等情况的监督,发现违规违纪苗头及时提醒纠正,发现重大问题或者违纪问题线索及时向上级纪委报告。

5.加强对作风建设情况的监督,围绕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加大监督执纪问责力度,严肃查处顶风违纪行为,通报曝光典型问题,持之以恒纠正“四风”,严肃整治侵害职工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

6.认真受理群众检举反映党员领导人员的问题线索,坚持“老虎”“苍蝇”一起打,优先审查上级纪委交办和巡视移交的问题线索,突出审查和处置党员领导领导人员违反党纪政纪的行为,形成有力震慑,坚决遏制腐败蔓延势头。

7.落实纪律审查安全责任制,严格审查程序和审查纪律,保障涉案人员合法权益,依纪依法、文明安全办案。定期对违纪违法典型案件进行剖析,总结教训,提出建议,堵塞企业管理漏洞,发挥纪律审查的治本功能。

8.抓好巡视成果运用,对巡视发现和移交的问题线索进行分析研判,依纪依规分类处置。督促有关部门和下属单位整改落实巡视发现和反馈的问题,对整改不力的进行责任追究。

9.协助党委落实党内监督各项制度,强化对下级党委领导班子及其成员的监督,重点加强对党员领导人员特别是主要领导人员的监督。

10.加强对防治腐败措施落实情况的监督,突出加强廉洁风险防控、党务公开、企务公开、权力运行监控机制建设等防治腐败措施落实情况的监督。围绕集团发展中心任务,组织实施好集团效能监察工作。

11.健全和落实谈话、函询等有关规定,逐步完善抓早抓小工作机制。对发现问题较多、群众来信来访较多、民主测评满意度较低的,直接约谈相关党组织、纪委负责人,及时警示提醒,防止小问题拖成大问题。

12.协助党委抓好党风廉政宣传教育,组织开展党性党风党纪教育,运用典型案例开展警示教育,增强党员领导人员党章党规党纪意识和廉洁自律意识。

13.加强纪检监察规章制度的清理、修订、完善和执行工作,健全完善党风廉政制度体系,增强党风廉政规章制度的执行力。

14.深入推进纪律检查体制改革,落实“两个责任”“两个为主”措施,强化上级纪委对下级纪委的领导,深入推进“三转”,推动纪律检查工作双重领导体制具体化、程序化、制度化。

15.深化“三转”聚焦主业,清理规范纪检监察参与的议事协调机构和监督事项,把主要精力放在监督执纪问责各项任务落实方面。探索创新监督执纪问责的方式方法,转变工作方式,提高工作效能。

16.加强纪检监察机构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完善内部监督机制,严格要求、严格教育、严格管理、严格监督,对纪检监察干部违纪违法行为零容忍,用铁的纪律打造忠诚、干净、担当的纪检监察干部队伍。

17.每年1月20日前和7月20日前分别向集团党委和上级纪委书面报告履行党风廉政建设监督责任情况,重要工作情况及时请示报告。

18.严格责任追究,实行“一案双查”,对不履行“两个责任”或者履行不力,造成严重损害或者严重不良影响的,及时调查处理,严肃追究责任。

(二)纪委书记责任(10项)

纪委书记对集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监督责任承担第一责任人责任。

1.协助党委主要负责人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主动把纪检监察工作融入党委工作全局,统筹谋划,部署推进,督促落实。

2.主持召开纪委会议,及时研究部署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对肩负的各项任务靠前指挥、具体主抓,推动监督责任有效落实。

3.落实纪律检查体制改革部署要求,深入推进“三转”,聚焦主责主业,集中精力履行监督执纪问责的职责,坚决同各种不正之风和消极腐败现象作斗争。

4.坚持抓早抓小,有针对性地约谈有关领导人员,明确提出工作改进要求或问题警示。对新提拔重用的党员领导人员进行任前廉政谈话,与下级主要负责人每年至少进行1次廉政谈话。

5.坚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强化责任担当,严格履行纪律审查职责,认真落实监督执纪“四种形态”,严肃查处违反纪律的行为,保持惩治腐败的高压态势。

6.加大问责力度,对不履行“两个责任”或者履行不力,造成严重损害或者严重不良影响的,及时提出问责建议,启动问责程序,严格追究责任。

7.加强对纪委领导班子成员和干部队伍的日常教育管理监督。发现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谈话提醒并督促整改;对于问题比较严重的,及时向同级党委和上级纪委报告。

8.认真贯彻民主集中制,严格按照领导班子议事规则决策,落实党内组织生活制度,积极参加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和所在党支部组织生活会,带头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

9.践行“三严三实”要求,带头遵守党的纪律特别是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带头执行廉洁自律各项规定,管好配偶、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主动接受组织和群众的监督。

10.每年1月10日前向集团党委、上级纪委书面报告履行监督责任及第一责任人责任以及本人和其他班子成员廉洁自律等情况,重大事项及时请示报告,主动接受监督和评议。

(三)纪委其他委员责任(6项)

纪委其他委员对分管范围党风廉政建设监督责任的落实负主要领导责任。

1.协助纪委书记落实党风廉政建设监督责任,对分管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监督责任,明确具体要求,细化工作措施,加强督促指导。

2. 认真落实纪委分工,加强对分管单位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业务指导,加强调查研究和督促检查,及时了解掌握相关情况,帮助解决实际困难和问题。

3. 深化“三转”,聚焦主业,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勇于担当、敢于负责、抓早抓小、快查快办,严格遵守工作纪律,落实好分管范围内的纪检监察工作。

4.加强对分管范围内纪检监察人员的日常教育管理监督,全面掌握情况,发现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谈话提醒并督促整改;对于问题比较严重的,及时向所在纪委主要负责人报告。

5.践行“三严三实”要求,认真贯彻民主集中制,严格遵守党的纪律特别是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严格执行廉洁自律规定,管好配偶、子女和身边工作人员,主动接受组织和群众监督。

6.每年12月底,围绕个人本年度履行党风廉政建设监督责任和廉洁自律等情况,认真撰写述职述责述廉报告,全面准确地向所在纪委报告有关情况,主动接受监督和评议。

(四)纪检监察室责任(13项)

纪检监察室是落实党风廉政建设监督责任的重要支撑,既要按照纪委统一部署,认真抓好职责范围内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任务,又要结合自身职能,协助配合落实好纪委书记及其他纪委委员的相关责任。

1、办公室职责(5项)

(1)承担纪委落实监督责任职责,负责落实纪委监督责任的日常工作和党风廉政建设监督工作的综合协调推动。

(2)组织安排纪委落实监督责任的重要活动和会议,协调落实有关事项,贯彻落实纪委会议有关工作部署和要求,加强督促检查。

(3)对集团“三重一大”事项,特别是有关重要人事招聘、任免工作、集团重点工程建设项目等进行监督。

(4)加强纪检监察规章制度的清理、修订、完善和执行工作,健全完善党风廉政制度体系,增强党风廉政规章制度的执行力。

(5)负责纪委落实监督责任报告起草工作;负责向上级纪检监察机关上报各项统计报表、总结报告;每年1月20日前和7月20日前分别向集团党委和上级纪委书面报告履行党风廉政建设监督责任情况;重要工作情况及时请示报告。

2、党风廉政教育(4项)

(1)协助集团纪委抓好党风廉政宣传教育,坚决维护党章和其他党内法规,组织开展党性党风党纪教育,运用典型案例开展警示教育,增强党员领导人员党章党规党纪意识和廉洁自律意识。

(2)协协助集团纪委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结合实际向纪委提出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思路意见建议和工作措施,协调解决集团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重大问题。

(3)负责组织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考核,督促落实惩治和预防腐败工作各项任务和措施,促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各项部署落实到位。

(4)加强对作风建设情况的监督,围绕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加大监督执纪问责力度,严肃查处顶风违纪行为,通报曝光典型问题,持之以恒纠正“四风”。

3、信访及线索案件查办(3项)

(1)负责日常的来信登记和来访接待,按领导批示搞好信访初查工作。

(2)按规定程序进行廉政谈话、核实谈话、诫勉谈话等,对违法违纪案件进行调查核实,并根据调查核实结果向上级纪检监察部门和集团党委提出处置意见与建议。

(3)对发生的违纪违法行为,按照有关规定予以严肃追究问责。

4.学习与培训(1项)

加强纪检监察机构干部队伍建设,完善内部学习、培训机制,打造忠诚、干净、担当的纪检监察干部队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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