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自纪检监察参考
“微约束”是指对存在于党员干部日常工作生活中不被重视、容易疏忽、尚未构成违纪或违纪不明显,但有损党员干部形象、在群众中造成负面影响的言行进行监督管理。
近日,宁波市海曙区纪委围绕“信念关”“言论关”“行为关”3个方面,为党员干部梳理了21条“微约束”清单。
“微约束”清单
1.党员干部是否理想信念模糊动摇、盲目推崇西方价值观念;
2.是否对政治学习、业务培训存在应付思想,以工作忙、事情多为由搪塞;
3.是否全局意识淡化,缺乏团结协作精神;
4.是否把党内关系庸俗化,搞团团伙伙、亲亲疏疏;
5.是否工作不思进取,低标准要求自己,满足于交差了事;
6.是否热衷攀比,追求奢靡的生活;是否喜好参加封建迷信活动;
7.党员干部是否不守政治纪律政治规矩,对上级的决策部署背后非议,在干部群众中散布负面言论和表达不满情绪;
8.是否在微信、微博等网络社交媒体上发表、转发各种敏感言论和“小道”消息;
9.是否片面夸大消极腐败现象,错把支流当主流,悲观消极;
10.是否不分场合,不分对象滥发评论;
11.是否不比业绩,比待遇,对工作抱怨发牢骚;
12.是否津津乐道低级庸俗的内容;
13.党员干部是否无正当理由不参加党的组织生活,不按规定缴纳党费;
14.是否作风霸道、行为失范、在群众面前耍特权、逞威风;
15.是否遇事能推则推,能躲则躲,能拖则拖,敷衍塞责;
16.是否热衷找门路托关系,破坏公平秩序;
17.是否沉迷于酒局、饭局、牌局;
18.是否不按规定进行外出、婚丧喜庆等事项报备;
19.是否大操大办婚丧喜庆事宜;
20.是否有不赡养老人等违反社会公德的行为;
21.是否有拖欠物业费或银行贷款等有失诚信的行为。